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进行重大改革

  • 时间:2008-08-07

    为使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公正,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从4个方面对评价工作进行重大改革,复评周期、双向公开、申报门槛等方面将作出相应调整。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至今已开展7年,为我国全面推进名牌战略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实际工作情况的不断变化,特别是总局对评价工作的不断规范,作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十分必要,此次改革突出了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整。

一是中国名牌产品复评周期由3年改为5年。对于绝大部分产品和企业来说,在3年周期内的企业状况、行业格局变化不大,3年一次复评既增加重复工作量,又增加企业负担。从2008年开始,中国名牌产品的复评由3年改为5年,原定2005年到期复评的87类产品今年不组织复评,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其他中国名牌产品的有效期依次顺延。同时,继续加强对中国名牌产品的日常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取消名牌称号,坚持不搞终身制。

二是提高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门槛。今后,名牌产品申报门槛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除销售量、销售额或出口额之外,增加税收、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加入电子监管网等指标,从而一方面加大名牌评价工作的导向力,另一方面更全面地考核企业素质。

三是评价工作实行双向公开。从今年起,申报企业的所有申报数据全部上网,实行两级公示(以前仅公示主要申报数据),接受社会对申报企业的监督。评价通则和各类产品的打分细则也将全部上网公开,接受企业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是加大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把关力度。今年的名牌评价工作中,各级质监部门将与统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