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 时间:2008-01-10

                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7年6月1日中国科协七届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各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适应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中组部等五部门《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就加强新时期的学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学会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1.学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作为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科学共同体的重要组织形式,负有孕育创新思想、激发创造活力的重要功能,承担着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推进自主创新、传播科学文化、规范学术行为、推动学术生态建设、提供服务和反映诉求的重要职责,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学会的重要作用。 

2.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社团。近年来,各级科协及学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学会改革,提高学会自主活动、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学会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学术活动日趋活跃,承接政府社会化职能有了一定进展。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学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仍未打破,对会员的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还未充分展现。在新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学会发展对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定位,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具有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的现代科技社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

3.促进学术建设,培育创新人才。学术交流是促进学术发展与促进创新人才成长的手段,是学会凝聚科技工作者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同行认可和社团认可的优势与功能,把开展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作为主要任务,推进学科的交叉融合与相互渗透,促进学科群建设,培育创新人才,增强学会学术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信力。注重质量,创建学术交流精品。积极搭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互动充分的学术交流活动,每个学会每年下力气办好1~2个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会议,联合其他学会共同举办跨学科、交叉性学术活动。提倡理性怀疑和学术争鸣,鼓励探索、宽容失败,营造自由平等、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信守科学道德规范,健全学术评价机制和学术规范,建设和谐学术生态。开展学科发展史研究,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活动。

4.创新活动方式,提高学术交流成效。建立学科进展研究及发布制度,推动学科发展。健全学术年会制度,促进科技工作者间的交流。举办不同形式的学术沙龙、圆桌会议等活动,为萌芽期的学术观点、创新学说提供交流平台。举办青年学术会议、工程师论坛、产业发展论坛等有针对性的科技交流活动,吸引不同年龄、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广泛参与。开辟学术网站或专题网页,推动在线学术交流,促进学术信息的快速流动和资源共享。学术活动选题既要关注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的前沿问题,也要关注关键性、紧迫性的技术瓶颈问题;既要关注学科领域内的前沿课题,也要关注相关学科的发展课题。避免有活动无交流、有交流无争鸣、有规模无互动的现象,遏制学术会议中的不良倾向,进一步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5.提高论文质量,提升期刊影响力。倡导专家办刊,实行主编负责制,建立作者、审稿者、编辑、读者四位一体的期刊队伍,提高编委会和审稿队伍的国际化程度。采用选题策划、组约稿、缩短发表周期、提高英文摘要质量等方式,吸引高质量原创论文。建立完善期刊数字平台,实现编审程序化和学术论文网上开放存取。以建立高素质期刊人才队伍、提高刊载论文水平、提升编辑出版质量、扩大同行认可度等为重点,积极培育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内有良好声誉的精品学术期刊。

6.提高学会在国际科技界的地位与作用。积极与国际同行组织建立联系,组织和支持我国科学家参与国际科技研究项目、担任重要国际科技组织领导职务并发挥应有作用,组织和支持会员特别是青年会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考察培训活动。争取在我国主办或承办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和科技会展活动。充分利用国际知名科学家和专家来华的机会,邀请他们讲学或进行专题交流。学术会议要注意吸收国外先进的运作方式,积极面向国际开放,吸引国外同行参加,注重在华国际会议的实效。积极参与“海智计划”,加强与海外华人科技团体的联系与交流。开展培训,提高会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7.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学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横向沟通便利的优势,调动和集成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地方和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行业技术标准的咨询研究和论证工作。围绕区域发展、行业科技进步以及与科技发展相关的重大项目和关键问题,组织会员深入开展跨行业、高层次的调查研究活动,举办专家论坛,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学会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 

8.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新农村建设服务。积极探索学会开展科技服务的有效形式。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采取“厂会协作”、“金桥工程”等方式,在企业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赴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诊断等科技服务活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涉农学会要积极主动组织会员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与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提供科技咨询、典型示范和信息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四、增强科普能力,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9.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面向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等重点人群,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在科学家纪念日、世界活动日等与学会相关的公众活动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积极与媒体合作推出大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产品,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创新成果,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10.创新学会科普工作机制。以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吸纳社会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工作;健全科普工作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积极鼓励和引导每位会员、特别是获得各种科技奖励的科学家,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科普活动,支持会员开展科普创作活动;推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强化科技传播能力培训,建立职业化科普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为会员参与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途径。


五、努力为会员服务,不断增强学会凝聚力


11.把会员满意作为衡量学会工作的主要标准。会员是学会的立会之本,联系会员、服务会员、发展会员是学会的基础性工作,会员是否满意是衡量学会工作的主要标准。设立会员工作机构,完善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多元结构会员制度。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服务力度,按照“会员优先、会员优惠”原则,及时充分地满足会员的学术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学会对会员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12.建立完善会员沟通服务制度。设立“全国会员活动日”,建立会员建议呈报制度等,完善会员联系、沟通和交流机制,积极主动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和帮助会员,协助科技工作者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的沟通,建立健全广大会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科技问题的建言献策制度,及时准确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


13.建立学会诚信制度和会员诚信档案。制定科学道德规范,倡导良好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成立学会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监督会员执行科学道德规范情况。积极受理会员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认真组织调查,对投诉事实成立的予以处理或公布,对事实不成立的予以澄清或公告。逐步建立完善会员诚信档案,对学会组织和学会会员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记载、跟踪、披露、谴责和惩戒,并报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活动要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抵制不良因素对学术建设的影响。


14.为会员专业发展服务。加强对会员专业发展的指导,以促进会员的学术成长和职业生涯发展为重点,创新继续教育工作模式,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审、科技奖励和表彰奖励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导向作用,通过设立优秀论文、科技成果、科技工作者等奖项,做好会员表彰宣传工作,举荐优秀人才。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及双边、多边及国际互认,推动会员学术水平和职业资格的国际认可。利用学会信息渠道,为会员提供择业援助服务。


六、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5.进一步深化学会改革。自觉接受学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监督。以增强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为主线,以发展会员和服务会员、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办事机构能力建设、承接社会职能等为突破口,制定学会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学会自律、自立、自主发展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


16.加强组织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会员工作机构,完善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制度。制定会员发展规划,加强在高校学生、青年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科技工作者中发展会员。加强会籍管理,统一使用中国科协个人会员登记证号,完善学会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会员网上入会和信息交互。制定适宜的会费标准,建立健全会员定期缴纳会费制度,实行会务公开、会费使用公开,使广大会员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理顺全国学会与地方学会之间的会员会籍关系,建立完善会员发展、管理、服务的合作机制。


17.坚持民主办会。建立以会员为主体、民主办会的体制结构,改革会员代表产生制度,明确会员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开展会员代表建议案、会员评议制度试点,使会员代表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开展学会理事会成员差额竞选试点,将具有奉献精神、较高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优秀会员选入理事会。在有条件的学会开展三理事长制(前任理事长、现任理事长、候任理事长)试点,提高学会决策和执行能力,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则,防止行政化倾向,理顺学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办事机构的关系。加强对学会分支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18.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因会制宜、因时制宜,培育学会优势活动与特色活动。以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行业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科技咨询和培训教育等为重点,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学会的社会公信力,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有关公共服务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


19.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全国学会须“有家有业”,即有数量适当的专职工作人员、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有正常开展学会活动的经费收入、有为会员服务的学会活动。建立独立域名网站,完善学会组织、会员管理以及学术、期刊、科普、咨询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内容。推进办事机构职业化改革,建立健全办事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改革用人机制,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学会,试行办事机构人员面向全社会招聘,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


七、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用,为学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强化为学会服务的意识。科协所属学会是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协组织和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科协要把加强学会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为学会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强科协对学会的凝聚力。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反映学会情况,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制定学会工作规划或计划,建立科协领导联系学会制度,及时掌握学会情况,帮助学会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共同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创新发展的试点工作,努力营造学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21.科学分类,加强指导。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学会分类体系,依据学会特点,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学会改革试点体系,开展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总结推广改革经验。举办学会理事长论坛、秘书长沙龙等活动,探索学会改革发展新思路。研究建立体现科技社团特色、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学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学会评价管理办法,健全竞争激励制度,引导学会健康发展。建立全国学会与地方学会活动联动机制。


22.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学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对全国学会各类从业人员的分级培训,提高全国学会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强化专兼职学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所属学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23.建立择优资助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项目集成,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资助学会创立活动品牌。举办中国科协年会、学术论坛等,为学会搭建综合性工作平台。建立学术建设发布制度,发布学科发展报告。实施精品科技期刊工程,发布科技期刊年度发展报告。组织开展大型学术和科普活动,加强学会科普工作,支持开展具有学科特色的科普活动。加强和完善科协系统奖励体系建设,开展先进学会、先进学会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广泛宣传优秀学会及学会会员、学会工作人员的典型事迹,发布全国学会年度发展报告,扩大学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24.探索合作共建模式。进一步理顺学会与挂靠单位的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积极探索与挂靠单位联合支持学会发展的新模式。学会挂靠单位要重视学会工作,支持学会依法按章程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帮助解决学会办事机构工作条件问题。加强科协对学会的业务主管、指导服务职责。建立与挂靠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协调解决学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5.为学会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创造条件。重视发挥学会在科技奖励、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支持学会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办新的社会服务项目。认真总结推广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新经验,巩固和拓展学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