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撤销葛利梅和郭建刚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时间:2022-12-10

发布日期: 2022-11-28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沭阳县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撤销葛利梅和郭建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沭职称办〔2022〕3号)收悉。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同意撤销葛利梅2016年取得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撤销郭建刚2017年取得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记入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