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南京市职称办的统一安排,有关报送2021年职称申报材料及缴费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送时间
凡通过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前公示的申报人员,请携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初级/中级一式两份,高级一式三份)和发表的论文期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佐证材料等原件备查,于9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报送至南京机械工程学会审验并缴费,逾期不予受理(未缴费者不能参加评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中“个人声明”、“申报人签字”部分必须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在单位“核实人(签字)”处需要有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处用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印章。
2、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大小后,骑马钉从中间装订。不按要求签名及装订的材料,不予接受。
三、评审收费
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19〕334号)的规定执行,推荐使用支付宝缴费。
三、现场管理
按防疫要求,报送材料人员需戴口罩并接受测量体温。当日有发热等症状者,不予接待。
四、报送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709室
联系电话:025-86989789。
南京机械工程学会
2021.09.06.
发布人:戴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