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2-07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撤销施雅静建设高级职称资格的请示》(通人社专〔2021〕4号)收悉。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职称〔2020〕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同意撤销施雅静2011年取得的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回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